Page 12 - 2018節稅秘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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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稅秘笈

                  災害損失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如果因為發生地震、颱風、水災或是火災,造成您的房屋、汽車、

                  機車、日常家電用品或家具等的損失,記得要馬上拍照紀錄並保存現
                  場,30 日內向戶籍所在地或災害發生地國稅局所屬分局、稽徵所申報

                  損失金額,於申報發生損失年度的所得稅時,就可以拿國稅局發給您

                  的災害損失證明來申報扣除,而減少您要繳的所得稅;若是無法於期

                  限內報經稽徵機關核發損失證明,而能提出確實證據證明其損失屬實
                  者,仍可依實際損失核實認定。但受有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分,不得

                  扣除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納稅義務人購買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辦理借款的利息支出,應符
                  合下列各要件:


                  1. 房屋登記為納稅義務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。

                  2. 納稅義務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所得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

                     ( 以戶口名簿影本為證 ),且無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。


                  3. 取具所得年度支付該借款的利息單據正本。

                  4. 如屬配偶所有的自用住宅,其由納稅義務人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

                     的利息,以納稅義務人及配偶為同一申報戶,始可列報。

                  5. 2 個門牌的房屋打通者,僅能選擇其中 1 屋列報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購屋借款利息的扣除,每一申報戶以 1 屋為限,並以當年實際支
                  付的該項利息支出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,申報扣除,每

                  年扣除額不得超過 30 萬元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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