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 - 2018節稅秘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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節稅秘笈
災害損失
如果因為發生地震、颱風、水災或是火災,造成您的房屋、汽車、
機車、日常家電用品或家具等的損失,記得要馬上拍照紀錄並保存現
場,30 日內向戶籍所在地或災害發生地國稅局所屬分局、稽徵所申報
損失金額,於申報發生損失年度的所得稅時,就可以拿國稅局發給您
的災害損失證明來申報扣除,而減少您要繳的所得稅;若是無法於期
限內報經稽徵機關核發損失證明,而能提出確實證據證明其損失屬實
者,仍可依實際損失核實認定。但受有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分,不得
扣除。
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
納稅義務人購買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辦理借款的利息支出,應符
合下列各要件:
1. 房屋登記為納稅義務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。
2. 納稅義務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所得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
( 以戶口名簿影本為證 ),且無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。
3. 取具所得年度支付該借款的利息單據正本。
4. 如屬配偶所有的自用住宅,其由納稅義務人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
的利息,以納稅義務人及配偶為同一申報戶,始可列報。
5. 2 個門牌的房屋打通者,僅能選擇其中 1 屋列報。
購屋借款利息的扣除,每一申報戶以 1 屋為限,並以當年實際支
付的該項利息支出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,申報扣除,每
年扣除額不得超過 30 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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