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5 - 2018節稅秘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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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享用
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
重購自用住宅除了土地部分可退土地增值稅以外,在這兒還要告
訴您,房屋的部分也有扣抵綜合所得稅額的優惠。
符合條件 (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)
(一)出售或重購之房屋係以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配偶名義登記的。
(二)納稅義務人出售或重購之房屋均須為自用住宅 ( 出售及重購年度須
有戶籍登記 )。
(三)納稅義務人出售自用住宅房屋已繳納該財產交易所得部分之綜合
所得稅。
(四)於出售自用住宅房屋完成移轉登記日起 2 年內重購者,先購後售
者也適用。
(五)重購自用住宅的房屋其價額超過原出售價額者。
扣抵限額
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以納稅義務人出售自用住宅年度,因增列該
筆財產交易所得後所增加的綜合所得稅額為限。但原財產交易所得已依
規定自財產交易損失中扣抵部分不在此限。其計算公式:
(A)出售年度的應納稅額(包括出售自用住宅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)。
(B)出售年度的應納稅額(不包括出售自用住宅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)。
(C) (A)-(B)=重購自用住宅之房屋可扣抵或退還稅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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