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 - 2018稅務小常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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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務
                小常識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    賣土地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周買了天母的新房子,為了減輕貸款壓力,打算把單身時住的小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房子賣掉,先到稅捐處估算所要繳的土地增值稅,結果按一般用地稅率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計算要繳 1 百多萬元,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算則不到 30 萬元,怎麼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差這麼多!經稅捐處服務人員詳細說明之後,小周終於解開心中的疑慮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土地增值稅是從買進到賣出這段期間土地公告現值的漲價總數額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依漲價倍數採用累進稅率計徵,一般用地稅率分 20%、30% 及 40% 等 3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級,但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則只有 10%。自用住宅就是自己的房子自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己住,簽訂買賣契約的前 1 整年都沒有出租或營業,而且有本人或配偶、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直系親屬設立戶籍,戶籍登記倒是只要簽約當天有在那裡就可以了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由於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是優惠稅率,稅法規定一人一生只有 1 次機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會,但不限定 1 處,如果同時擁有好幾間房子都是給直系親屬居住,並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設立戶籍,只要安排好同一天簽訂買賣契約、同一天向稅捐處申報土地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增值稅,就可以善用都市土地 300 平方公尺的最大額度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既然是一人一生只有 1 次機會,就表示丈夫和妻子都各有 1 次機會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如果小周這次要享用這個權利,下次再換更大的房子的時候,也可以利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用夫妻贈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規定,先把土地贈與給妻子,再用妻子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名義簽約買賣,那夫妻 2 人就都可以享受自用住宅少繳稅的優惠了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另外,自 99 年起土地所有權人如符合下列條件時,可再享用土地增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值稅「一生一屋」自用住宅用地稅率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 曾使用過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用地稅率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 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150 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50 平方公尺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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